發布時間:2024-09-06
2024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選擇在河北、遼寧、江蘇、安徽、湖北五個省份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工作。信用評價對象包括試點省份所有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信用評價設置A、B、C、D等4個等級。
目前,信用評價初步結果已經完成,6646家商標代理機構和10597名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的信用等級分別在5個試點省份縣級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政府網站上進行了公示,其中部分機構和人員因存在負面信用信息被扣減信用積分并調整信用等級。
信用評價試點工作對于完善信用監管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代理監管,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全面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商標代理信用評價辦法和相關指標體系,適時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商標代理信用評價機制,促進商標代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