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科技廳、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江蘇省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為加快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提供堅實保障。
《實施方案》圍繞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提出四項主要任務。一是高效率完成專利盤點。指導全省高校和科研機構登陸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臺,組織科研人員(團隊)對2023年底前未轉化的有效專利逐件或者通過構建專利組合的方式進行全面盤點,同時,建立完善專利盤點動態長效機制,對2024年及以后授權的專利,及時納入盤點范圍,定期持續開展盤點工作。二是多維度開展專利評價。組織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貫標企業,以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有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對高校院所可轉化專利提出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意愿,豐富完善專利轉化資源庫。三是分層次推動專利對接。依托專利轉化資源庫,推動各地高頻率、專業性、常態化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與企業開展對接推廣活動,對產業化潛力較強的專利、市場前景好但技術尚不成熟的專利、重點產業的高價值專利、應用廣泛、適用于多方實施的專利實施分類對接方式。四是大力度做優專利增量。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牢固樹立以轉化運用為目的專利工作導向,建立完善以產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堅決杜絕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行為。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江蘇中心等高端知識產權服務人才資源,面向重大科技研發活動,開展知識產權產才對接,提供精準專利布局服務,從源頭上提升專利質量。
《實施方案》明確了知識產權、科技、教育、工信等部門以及高校院所、企業的責任分工,并提出“四個強化”的保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設區市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工作合力,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切實履行存量專利盤點和轉化運用的主體責任,保證人力資源和工作時間投入。二是強化績效管理。加強盤活工作成效評價,存量專利完成轉讓許可的,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及時依法依規辦理轉讓登記或許可合同備案手續,轉讓許可至企業后實現產業化的,及時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備案。三是強化宣傳推廣。各地切實加強宣傳引導,推動有關方面充分認識盤活存量專利在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加快專利產業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調動參與盤活存量專利的積極性,注重典型選樹,及時總結存量專利盤活過程中有益經驗、典型案例和存在問題。四是強化監測評價。建立相關數據通報反饋機制,及時向各設區市通報高校和科研院所盤點,以及企業評價工作進展,確保按照既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目標任務。
下一步,省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總體部署,著力激發高校院所和企業參與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加快推動專利產業化,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助力形成新質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