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專利法正式施行,賦予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的事權。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審結首批兩件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對被請求人是否侵犯德資企業勃林格殷格翰制藥兩合公司所擁有的ZL201510299950.X發明專利權作出裁決。
首批案件圍繞重大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受理條件、被請求人在多個省(區、市)的藥品掛網行為是否屬于許諾銷售以及是否屬于專利法規定的侵權例外情形等爭議焦點進行了審理,在法定時限內作出了裁決。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依法履職,按照專利法的相關規定辦理好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案件,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專業、快速的優勢,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蔡健煒)
附件:
1. 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國知保裁字[2021]1號)
2. 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國知保裁字[202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