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提升辦案質量與效率,有力震懾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評選工作。經案例遴選、網絡投票和專家評審等環節,最終確定2021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共30件,于4月26日發布。
發布的案例中,商標典型案例10件,涵蓋文字、圖形、字母等傳統商標,以及顏色組合商標等新型商標,案件類型為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商標一般違法、侵犯馳名商標權等;專利典型案例10件,涵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類專利,案件類型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假冒專利查處、專利獎酬的行政調解等;地理標志、奧林匹克標志、特殊標志典型案例10件,涉及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第一批清單產品波爾多葡萄酒集體商標、奧林匹克文字、圖形標志以及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活動特殊標志等,案件類型為查處擅自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侵犯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專用權、奧林匹克標志和特殊標志專有權等。
這些案例在彰顯行政保護的高效快捷、跨區域執法協作、知識產權同保護等方面具有較高的代表性、關注度和影響力,展現了近年來我國在積極履行國際條約,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護航國家重大活動,持續優化創新和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附件:2021年度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pdf